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 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 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 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专家, 制定了 《轨道交通调度员(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 年版) 》(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有关要求, 以“职业 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 为指导思想, 对轨道交通调度员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员) 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对 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 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 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参 与起草单位为北京大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 禹丹丹、杜 恒、程浩、陈庆瑞、卫婧茹、李征、胡清梅。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北京交 通大学、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石家庄市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 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 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轨道交 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审定人员有: 陈文、 王洋、刘建坤、徐淑鹏、詹培炼、柏化雄、马诚、孙志强、叶龙、 连苏宁、郑晓民、罗东波、张阳海、张巍。 五、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和审定。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 1 职业编码: 4-02-01-06 心张灵芝, 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李辉,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耿 晋军、杨远舟、宋晓敏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 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 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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