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搭载各驾驶自动化功能的统计工作的一般要求、统计原则、分类统计方法及数据报送要求。本文件适用于M类、N类的智能网联汽车产销存数据统计工作,现阶段驾驶自动化等级统计范围为L0-L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