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实施指南(2020版) 前 言 发展4K超高清电视是广播电视行业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深化广播电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广播电视传播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促进文化产业与民族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有效规范和促进我国4K超高清电视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GY/T 307-2017 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参数值》和《GY/T 315-2018 高动态范围电视节目制作和交换图像参数值》等标准,规定了4K超高清电视节目视频技术参数;为了保障4K超高清电视制播、传输、接收及显示的质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2018年8月发布了《4K超高清电视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18版)》,规定了4K超高清电视应用中多种技术参数如何选择、适配和协同,解决系统性端到端参数配置问题,指导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卫星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规范开展4K超高清电视直播和点播业务。在近期的实际应用中,发现在拍摄制作过程中,还存在流程不规范、技术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影响了4K超高清电视优质呈现;在SDR向HDR过渡阶段,4K超高清HDR和高清SDR同时制作的流程不统一,4K超高清电视和高清电视质量参差不齐。 为了指导电视台、内容生产商等开展4K超高清频道制播和内容生产,提高节目质量和制作效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2019年设立了“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实施指南”项目,成立了项目组,由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牵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规划院、四川传媒学院、宇田索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结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东广播电视台在4K超高清电视频道的制播实践,进行了4K超高清电视节目拍摄制作相关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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