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停车库(场)车辆视频图像和号牌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的系统构成、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停车库(场)的车辆视频图像和车辆号牌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其他类型停车库(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