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接入“津心办”移动政务服务系统的政务服务应用(以下简称“接入应用”)的接入原则、接入流程、接入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市、区、街镇人民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接入单位”)有关“津心办”移动政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津心办”)的政务服务应用接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