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 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我市轨道交通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