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气体空分产品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等级、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深冷法和变压吸附法生产氧、氮、氩等空分产品的冶金、化工行业空分制氧工序和独立空分产品生产企业的空分产品单位产品综合电耗的计算以及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文件不适用小型空气分离设备、变压吸附制氮设备、膜法空分设备及独立的液化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