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2266-2021 出入境人员健康体检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地区出入境人员健康体检的对象、材料审核、要求、检查项目、体检结论、出 具医学报告和记录的要求、生物安全管理、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对出入境人员实施的健康体检。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呼和浩特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中华人民共和国 呼和浩特海关、包头海关、山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太原海关口岸门诊部)。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小玲、范晶、靳木子、韩丹、郭文秀、杨常青、云托娅、张世娈、赵静、李 娟、杨玉、白潇、丁佳慧、王玲、张燕、弓娟、赵洪梅、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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