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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240.1-2021 政务与社会数据融合治理 第1部分:总体要求  下载

DB15∕T 2240.1-2021 政务与社会数据融合治理 第1部分:总体要求
本文件提出了政务与社会数据融合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构建了数据融合治理总体框架,划分了角色
及职责,提供了融合治理的对接模式,规定了数据融合治理所遵循的原则、决策规划、融合治理技术、
安全及评价改进等方面的总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与社会数据融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建设和运营指导。
本文件是 DB15/T 2240《政务与社会数据融合治理》的第1部分。DB15/T 224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第1 部分:总体要求;
—— 第2 部分:服务接口技术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
化研究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晨跃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金
融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华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全鑫、徐晓强、应智强、崔连伟、蒋柠、李华、李孝雷、孙晓辉、王一丁、陈
威升、刘禹、李淑敏、吕慧枝、黄迪、赵梓成、李耀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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