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 年度辽宁省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 准(导则)编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2021]33 号)的要求,为规范机制 砂在建设工程中应用,规程编制组在编写过程中,广泛征求有关教学、科研、生产、设计、 施工、检测等单位意见,认真总结机制砂实践经验,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紧密结合我 省实际,经反复讨论和修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机制砂、5 机制砂混凝土、6 机 制砂砂浆。 本标规程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辽宁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 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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