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能源效率,进一步降低居住建筑能耗,提升居住建筑品质,规范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