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寒地自驾车营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选址与建设条件、规划与布局、功能区设置和服务设施建设。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各种类型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其他区域寒地地带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