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基本要求、编制准备、规划编制、规划成果及规划协调与衔接。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国家人防重点城市、省级人防重点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县(市)级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