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835-2021 “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的通用要求,描述了框架、流程和共享服 务等。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级部门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以及各级部门注册使 用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共享服务。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黑龙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黑龙江省标准化 研究院、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林、沙宁、阚洪锦、彭雪松、董月成、赵静、刘晓华、李陆、朱若平、陈卓、 陈要武、杨大志、吕猛、王磊、李严、王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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