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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5/T 1047-2022 群众来信办理服务规范  下载

本文件规定了群众来信办理服务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服务场所、设施设备、服务流程和要求、保障机制、服务评价和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行政机关(包括信访部门和有权处理单位)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信函、传真、明信片、包裹等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信。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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