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母婴用品经营单位经营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的经营资质要求、进货检验要求、贮存要求、专区专柜要求、销售要求、广告宣传要求、不良反应记录和报告要求、召回要求、人员及培训要求和安全自查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母婴用品经营单位(包括实体门店和网络销售)从事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经营活动的实施与管理。大型商超等其他经营母婴用品单位亦可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