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开展业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业务流转与跟踪、业务办理及文档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