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石化装置承压类特种设备集中检验管理的通用要求、组织实施、问题隐患整改、报告出具、安全管理及质量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石化装置一次性集中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总数不少于500 台(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