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建设规模和项目组成、选址和规划布局、建筑和设施、组织机构和人员、培训、训练和演练、管理和维护等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省级洪涝灾害、森林灭火及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