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成效监测评估的工作流程、监测评估范围、监测评估指标、监测评估频次、监测要求、评估要求和报告编写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其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