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替DB3304/T 044—2020《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与DB3304/T 044—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文件名称修改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 b) 删除了术语与定义中的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建筑物标识、单位名称招牌等内容,修改了户外广告设施、招牌设施的术语与定义内容(见第三章); c) 修改了户外广告设施、招牌设施的分类等相关内容(见第四章) d) 增加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基本要求(见第五章); e) 增加了电子走字屏广告、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的相关规定(见第五、六章); f) 更改了招牌设置管理的位置有关规定(见第六章); g) 原材料及电气件、设计规定、施工与验收等规定合并修改为其他要求(见第八章,2020版第七、八、九章); h) 原第十章维护与检测修改为第九章运行管理,修改了检查与保洁、维护保养、安全检测部分内容(见第九章); i) 原第五章第一节第一条、第二节第一条调整为负面清单,增加了不应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有关规定(见附录B,2020版第五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建国、林卫兵、梁波凯、虞瑞凯、夏冬青、谢添奇、李东明、汪劲柏、牛路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0年首次发布为DB3304/T 044—202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分类、基本要求、设置要求、照明要求、其他要求、运行管理的有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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