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容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城市绿化、 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设施、城市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居住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施工工地的有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成区、镇建成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城市容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