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审计数据归集的基本原则、归集体系、数据申请与审批、数据交换与归集、数据治理和安全控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收集、产生公共数据的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平台通过相关流程向国家审计大数据中心浙江分中心平台归集审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