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基本要求、调解组织、服务要求、服务保障、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企业、行业、商会、村(社区)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