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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758-2009 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下载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企业生产过程中,棉纱可比单位产量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企业,在棉纺专业设备(环锭纺、转杯纺、喷气纺等)生产各种棉纱过程中,(纯棉纱、精梳纱、棉混纺纱、棉型纯化纤纱、色纱等)所消耗的电量,各品种、各规格产品折合成标准品、计算成产品可比单位产量综合电耗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棉纺(织)生产企业电能消耗量指标的考核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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