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所指交通安全设施为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的防撞设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视线诱导设施、信号设施等。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境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其它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公路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