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程载货汽车监控系统的车载定位终端(简称终端)、监管平台的功能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搅拌车、散装水泥车、预拌砂浆车,以及4.5吨(含)以上各类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其他工程载货汽车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