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54-2021 村规民约制修订工作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村规民约制修订的工作原则、组织管理、工作程序、监督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村规民约的制修订工作,社区公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由浙江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枫桥镇人民政府、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绍兴市民政局、中共诸暨市政法委、诸暨市民政局、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鑫、黄茹、董光泽、屠家威、周树华、陈怡晨、李心楠、张爱武、傅迪平、 吴建人、朱玉荣、汤敏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