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退役军人社会化关爱帮扶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主要适用于以社会工作方式开展的退役军人社会化关爱帮扶服务。面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开展的,以及其他形式的社会化关爱帮扶服务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