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评定对象、评定指标、评定组织实施部门与职责、评定程序和要求、评定实施与计分以及评定监督。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江西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农村“幸福社区”的星级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