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中总体要求、工作流程、缺陷信息采集、缺陷信息分析、生产者缺陷调查、主管部门缺陷调查与判定、召回实施及效果评价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消费品生产企业、召回技术机构以及主管部门,在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及其管理工作时应遵循的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