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给出了党政机关绿色物业建设总则、组织与规划、房屋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维护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聊城市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如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机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