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水淡化水纳入城市供水系统的建设与管理,保障供水系统水质安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反渗透法海水淡化工艺生产的海水淡化水纳入城市供水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本标准规定了反渗透法海水淡化水纳入城市供水系统取水、处理、调质、输配、监控、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海水淡化水纳入城市供水系统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