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建筑健康性能,规范、指导我省健康建筑建设与评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民用建筑健康性能的评价。健康建筑评价应对建筑的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健康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