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退役士兵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要求、档案交接审核、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归档、档案整理、档案保管、档案利用服务、档案转递、档案数字化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指导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除外)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