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提供了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基本规定、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管理与评价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开发区、风景区以及新城区原城关镇内,建成20年以上(含)的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涉及危房治理、加固改造的建筑,其治理和加固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