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基本规定、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计划、项目划分、质量评定标准、质量抽检、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缺陷、验收监督、质量结论、质量监督购买服务、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大中型水利建设工程(含1级、2级、3级堤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其他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