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以下简称验收)的术语和定义、验收流程、管理要求、监督与投诉。本文件适用于宜昌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及服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类项目不适用本文件,其他资金采购的货物及服务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