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727-2021 绿松石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本文件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湖北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竹山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竹山县绿松石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起生、孙祥民、韩岭、阮志桥、杨建中、王球、程钊、徐鹏、谢家涛、陈明学、梁伟、杜定超、郝元娜、吴为民、杜达国、朱名卫、姜顺桀、王正龙。
本文件规定了绿松石矿产勘查目的及勘查阶段、勘查研究程度、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资源量估算和可行性评价工作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绿松石矿产地质勘查工作、资源量估算及其成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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