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对既有居住建筑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消防设施、电气、消防安全职责、管理要求等进行了规定。本文件适用于既有居住建筑用于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既有居住建筑改为生产、经营、储存等非居住类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旅馆业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