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管理职责、归档原则、归档流程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文件归档管理。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