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评价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湖南省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申报、评审和复核工作。其他单位的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申报、评审和复核工作可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