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湖南省大宗干散货水水中转作业关于污(废)水、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控制以及经营企业环境保护责任等方面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大宗干散货水水中转作业的环境保护及新建、提质改造浮吊船的环境保护设计,不适用于码头浮吊中转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