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以下简称“兼顾人防工程”)需要的总则和基本规定,并规定了建筑、结构、通风、给水排水、电气、平战转换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除轨道交通工程外新建、改(扩)建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地下隧道、公共管沟等以自身防护为主的地下空间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