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立式齿轨列车驱动装置(以下简称驱动装置)的使用条件、类型、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线路坡度不大于300‰,齿轨线路上最高速度不大于40 km/h 的立式齿轨列车驱动装置。卧式齿轨列车驱动装置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