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界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总则、分类和范围、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立项申请与审批、维修过程管理、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管理工作,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技术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