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界定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监管内容、运行效果考核及基本要求,确立了监管程序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南宁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监管单位对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行监督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