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界定了党政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以及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绿化管养、设施设备运维、综合服务、节能管理等要求,描述了服务监督与改进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办公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