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的原则,并规定了企业信用分类依据、方法、指标体系、类别调整和结果运用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部门对企业开展信用分类管理活动。本文件也可为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估活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