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界定了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总则、测量程序、数据库建设、成果整理和报告编写、立标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陆域范围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涉海自然保护地的陆域部分可参照执行。